■ 李曉
為落實中央扶貧工作會議精神,保監會將農業保險確定為保險業打好扶貧攻堅戰的主攻方向之一。由于農業生產面臨的災害風險系數高,導致農業生產經營風險大,對于貧困地區的農戶來說,一場突如其來的自然災害會將其再次推向貧困的邊緣。在扶貧工作中,利用和發揮好農業保險的作用,為貧困戶生產經營兜底,可為精準扶貧搭建起一道人工屏障。
自2007年中央財政對農業保險保費實施補貼以后,我國農業保險發展迅速,取得的成效也十分顯著。但是,我國目前仍以政策性農業保險為主,商業保險機構大多不愿進駐農險領域,致使農險產品單一、保費較高、覆蓋范圍有限,很多貧困地區甚至根本無法享受到農險服務。同時,政策性農險在落地過程中,還出現了騙保、補貼過度、監管不到位等問題,未充分發揮應有的保障作用,使農戶在自然災害或意外面前只能獨自承擔損失。
因此,要想提高貧困地區農業保險的保障力度,必須從上而下推動,調動并融合各方資源和力量。一方面,政府部門應繼續擴大政策性農險覆蓋范圍,鼓勵貧困農戶參保;另一方面,相關部門必須聯合起來,引導商業性保險公司進入農村,到貧困地區開展農險業務,使其共同承擔扶貧重任。
實際上,在農業保險發展較快的地區,農戶不僅在遭遇損失時拿到了理賠資金,還能得到銀行等機構更多的信貸支持。相比一般農戶,參保農戶多了一重保障,降低了融資風險,銀行也更愿意為其發放貸款。而且,保險機構也可借助農村金融機構網點挖掘市場,拓展農險產品。這樣一來,保險和信貸形成良性循環效應。目前,一些貧困地區已在探索“農業保險+農業信貸”的信貸扶貧新模式,將兩者的優勢結合起來,推動貧困人口走上致富路。
此外,發展特色農業是很多貧困地區擺脫貧困最可行的路子。那么,針對特色農業的特點,因地制宜探索特色農業保險產品,是對農業保險創新能力的一次考驗。
因此,要充分發揮農業保險在扶貧中的保障作用,需要借助多方力量,加大創新力度,為精準扶貧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