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創 2017年06月14日
本網訊(局辦)為進一步有效保障森林資源安全,推動“利用生態補償和生態保護工程資金使當地有勞動能力的部分貧困人口轉為護林員等生態保護人員”政策落地落實,根據國家、省相關文件要求,結合甘孜州實際,甘孜州林業局制定了《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態護林員管理辦法(暫行)》并下發執行。辦法對甘孜州生態護林員的管理機制、管護范圍和對象、管護模式、遴選條件和程序、組織管理、管護內容和職責、上崗考評、獎懲、補助資金、續聘與退出機制等作出了具體規定。辦法的出臺,為兌現落實生態護林員政策提供了保障,有利于提升生態護林員管理水平,保護了森林資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