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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三項措施整治酒駕交通違法行為

本站原創    2016年05月26日

    本網訊(局辦)今年以來,我州公安機關按照上級安排部署始終保持對酒駕行為的嚴管高壓態勢,通過“常態化”機制建立落實、整治策略的調整升級、查處過程的全方位監管,采取三項措施常態化整治酒駕交通違法行為,有效遏制轄區酒駕肇事案件發生。
    ——全方位部署,多層次推進。分管領導一線指揮、全程參戰,多次研討策略措施,通過“常態化”機制建立,實現酒駕整治“升級”。定期開展集中整治。通過對“涉酒”案件進行數據分析,摸清酒駕行為發生的規律和特點,科學制定量化任務,在法定節假日、春運和暑期等旅游和重大安保及賽事活動期間,定時開展集中統一行動。納入日常勤務管理。將查處酒駕工作作為民警日常執勤執法的重要任務,在日常交通疏導、違法查處過程中,突出對城市賓館、飯店、歌廳、酒吧、餐飲大排檔等周邊道路管控,突出對午夜間和周末、雙休日,紅白喜事、重大民俗活動等重點時段的管控。完善酒駕考核機制。為確保整治酒駕工作持續推進,完善整治“酒駕”工作考核辦法,將酒駕整治工作納入考核,真正將責任傳遞到每位民警,形成良好整治局面。
    ——高密度施壓,零容忍打擊。按照“警力跟著警情”的工作要求,因勢而動,變“被動辦”為“主動查”,通過落實“三個延伸”,有效地提升酒駕整治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針對一些“酒駕”違法人避開統一行動、集中整治的情況,在時間安排上,錯時執勤,強化路面查控力度和密度,不給酒駕者可乘之機;針對城區“酒駕”相對減少的情況,在點段的設置上,打破轄區界限,靈活調整原來以城區為主的查處模式,采取分散設卡的方式,向城郊結合部和農村道路延伸,不給整治留死角盲區。針對整治期間,冒名頂替、推搡辱罵等阻礙民警執行職務的情況,在勤務部署上,超前謀劃,安排民警在固定查處點前方提前蹲守,及時觀察、通報相關情況,提高現場取證質量;根據需要,組織治安、督察和派出所共同參與整治,及時處置妨礙執行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
    ——規范化辦案,常態化監管。為確保酒駕整治長效落實,通對執勤執法過程進行“精細化”管理、“多角度”宣傳,提升打擊整治效果。嚴格執法監督。嚴格落實現場“即測、即讀、即報”程序,執勤民警實行查處酒駕現場宣讀、報告制度,開啟執法記錄儀,全程記錄宣讀過程和酒精檢測儀顯示數據;加強與檢察院、法院業務對接,定期對“醉駕”案件進行質量點評,掌握最新法律依據和執法要點,制作標準化案卷,方便承辦人查詢比對,減少案卷中錯誤和漏洞。加強防護保障。細化酒駕查處規范和安全防護措施,由帶隊負責人對執法記錄儀、反光錐桶、防撞護欄、對講機等裝備進行崗前清點檢查,現場明確民警站位、開啟警燈,有效防止民警傷亡事件的發生;加強與刑事技術、醫療衛生部門血液檢測機構的聯動,最大限度地提高血液酒精含量檢測效率。持續宣傳報道。將嚴禁酒駕作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長期主題,持續保持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廣播等傳統媒體以及網絡、微信等新興媒體不間斷宣傳酒駕的危害和法律的規定,營造全社會共同抵制酒駕的良好氛圍。
    自整治酒駕交通違法統一行動以來,全州公安機關共出動警力3000余人次,警車800臺次,檢查機動車輛16000余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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