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蔡艷斌 白文成)近日,筆者從州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國家、省新近出臺四項政策措施,旨在引導返鄉農民工朋友通過創業實現就業,增加勞動收入,體現人生價值。
降低門檻。允許“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冊;允許返鄉創業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在符合安全、環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為電子商務創業經營場所;允許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以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收益權、貨幣、實物和知識產權作價出資,貨幣出資和非貨幣出資不受出資比例限制。凡國家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返鄉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開放。
減稅降費。全面落實支持農業發展、扶持小微企業發展、支持科技創新、吸納失業人員就業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依法享受稅收減免政策。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返鄉創業,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可免征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免收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
財政支持。返鄉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符合農業補貼政策支持條件的,可按規定同等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持。
對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返鄉創辦的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對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經工商登記注冊的,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同等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
農民企業家返鄉創業,同等享受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金融扶持。返鄉創業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10萬元,期限2年,財政部門按規定貼息;貸款期滿可展期1年,展期不貼息。返鄉創業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領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屬于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可按規定給予最高額度不超過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并給予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財政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