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創 2017年05月26日
本網訊(縣府辦)鄉城縣最近采取五項措施,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
一是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鄉城縣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鄉城縣縣級河長制工作方案》,多次召開鄉城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推進“河長制”工作。
二是加強工作保障。成立推進河長制專門工作機構,落實懂政策、懂業務、懂管理的工作人員,將推進河長制相關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保障。
三是落實管理責任。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將鄉城縣所有河流納入管理體系,建立河長制,明確責任分工,強化管理。加強工作調研,切實做好相關規劃。
四是建立聯動制度。建立水務部門會同環境保護等相關部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協調機制,強化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五是加強宣傳引導。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積極營造良好氛圍,接受社會監督,讓河湖管理保護意識深入人心,成為社會公眾的自覺行動,營造全社會關愛河湖、珍惜河湖、保護河湖的良好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