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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十一屆州人民政府2014——2016年重點工作的意見

《甘孜日報》    2015年03月10日

     2012年以來,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堅強領導下,十一屆州人民政府團結帶領全州各族人民奮發進取,全州發展基礎進一步夯實、發展質量進一步提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建設全面推進。但是也存在目標任務不突出、執行落實不到位、重點工作難推進、產業發展較緩慢、基層工作不深入等突出問題。為深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適應經濟新常態對政府工作的新要求,使政府工作目標更科學、責任更明確、重點更突出、措施更有力,著力解決“會不會、愿不愿、敢不敢”問題,現就推進十一屆州人民政府2014—2016年重點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解決突出問題為導向,緊緊圍繞建設美麗生態和諧幸福新甘孜的戰略定位,全力實施生態立州、產業強州、科教興州、依法治州、和善安州的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戰略,堅持旅游全域化、新型城鎮化、農牧業現代化“三化”聯動發展路徑,堅持“一優先、二有序、三加快”的產業發展思路,打通“最后一公里”、開動“政府直通車”,確保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全面實現十一屆州人民政府任期目標。    
    二、基本原則    
    ——實事求是,科學發展。遵循客觀實際,把握發展新常態,明確實現途徑,建立推進機制,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確保統籌聯動、穩中求進、加快發展。
    ——突出重點,系統推進。牢固樹立全局意識,加強系統管理,扭住重點工作,推動一般工作,實現全面發展。
    ——定性定量,嚴格考核。把握科學發展導向,分解目標任務,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建立導向明確、指標科學、分類指導、行之有效的考核評估體系,嚴格獎懲考核,強化工作落實,提升政府執行力。    
    三、總體目標    
    到2016年,全州經濟社會發展在2011年的基礎上,實現經濟總量、固定資產投資、地方公共財政收入、城鄉居民收入“四個翻番”和思想觀念、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社會建設、人民生活“五大跨越”,為實現同步小康和和諧穩定、長治久安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四、重點工作    
    (一)產業發展。
    1. 全域旅游。(1)實施旅游暢通工程,形成便捷通達的旅游環線;(2)實施旅游目的地工程,整體打造“康東環貢旅游圈”“康南環亞旅游圈”“康北康巴文化旅游圈”,創建海螺溝5A級景區和跑馬山、丹巴甲居、瀘定橋4A級景區,爭創以亞丁、格聶山、措普溝為核心的國家公園試點;(3)實施藏區旅游精品線路工程,初步形成設施配套、功能完善、游覽便捷的旅游線路;(4)實施最美景觀大道工程,打造國道317、318“中國最美景觀大道”;(5)實施旅游廁所建設工程,建成旅游廁所129個,基本滿足游客需求;(6)實施旅游信息化工程,建設數字景區,構建旅游綜合信息體系、電子商務體系、行業管理體系、公共服務智能體系;(7)實施景區城市工程,建成一批景城一體、產城相融的旅游城市;(8)實施旅游鄉鎮工程,建成一批自然相融、富有本土文化特色,以觀光、集散、旅游服務型為主導產業的旅游鄉鎮;(9)實施美麗鄉村工程,完善提升配套設施、游客服務功能,打造觀光、集散、旅游服務型旅游村寨;(10)實施“最康巴”工程,開展“最康巴”特色名店、放心旅游購物點、旅游商品評選和“最康巴”特色餐飲研發工程,發揮連鎖經營、品牌效應,扶持品牌企業發展。到2016年,建設387個重點生態旅游項目,完工136個骨干景區項目和196個旅游城鎮、沿線基礎及配套設施項目。力爭接待游客1200萬人次,實現旅游收入117.6億元。
    2.生態能源。(11)全力支持大型水電站開發建設,加快大型水電站建設進度;(12)全面參與中型水電站開發建設,力爭參股電站達到17座;(13)全域規范小型水電站開發建設,規范、科學、有序推進全州2.5萬千瓦以下水電站開發建設;(14)著力加快新能源開發建設,加快推進太陽能資源和地熱綜合利用規劃工作;(15)穩妥推進大渡河流域移民安置工作,全面完成瀘定電站、大崗山電站移民安置任務和硬梁包電站“先移民后建設”工作,加快推進黃金坪、猴子巖、長河壩移民安置工作;(16)穩妥推進雅礱江流域移民安置工作,加快推進兩河口電站移民安置實施和牙根一級、牙根二級、楊房溝、孟底溝、楞古電站移民安置規劃設計工作;(17)穩妥推進金沙江上游移民前期工作,加快推進蘇洼龍、葉巴灘電站移民安置規劃設計并力爭完成“先移民后建設”實施工作,加快推進拉哇、巴塘、昌波、波羅、崗托電站移民安置規劃設計前期工作。到2016年,新增竣工投產水電裝機容量400萬千瓦,建成總裝機容量達到1000萬千瓦,在建水電站裝機容量達到1500萬千瓦以上,開工建設兩河口、蘇洼龍、硬梁包等干流水電站及古瓦等一批大中型水電站,加快金沙江上游川藏段巴塘、昌波、崗托、波羅等電站前期工作,啟動川青段、川滇段及雅礱江上游約700萬千瓦前期工作。
    3.優勢礦業。(18)推進重點礦山建設,投資18.25億元,加快里伍、呷村、甲基卡等重點礦山開發,實現“再造一個里伍、再造一個呷村”目標;延伸礦業產業鏈,開工建設甘孜州瀘興鋰業公司基礎鋰鹽生產項目等,到2016年,原礦生產處理達到700萬噸,實現礦業產值50億元;(19)加大地質勘查力度,投資2.5億元,加大里伍、甲基卡等大中型礦山深部、外圍及東路南路重點勘查項目的找礦工作,新增探明銅、鉛、鋅、鎳、鋰等資源金屬量120萬噸;(20)規范礦業開發秩序,整合規范小型礦山,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約轉變,勘查、開采、選礦、冶煉、加工結構得到優化。
    4.現代農業。(21)培育壯大優勢農業,積極培育糧油、蔬菜、特色水果、食用菌、中藏藥材、休閑觀光農業“六大”產業,全州農業(種植業)產值達到31億元,糧食、油菜、蔬菜、水果、中藥材產量分別達到28.3萬噸、1.35萬噸、24萬噸、5萬噸和0.5萬噸;(22)推動農業品牌建設,抓好“三品一標”申報認證和“圣潔甘孜”特色農產品發展戰略,創新農業經營機制,扶優培強市場主體,積極打造“圣潔甘孜”農副土特產品區域品牌,力爭完成18個縣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整體認定,全州無公害農產品基地達到100萬畝以上,登記認證全州“三品一標”產品達到100個;(23)加快發展生態牧業,加大牲畜出欄出售力度,提高牲畜出欄率和商品率,促進農牧民增收,肉、奶產量分別達到6萬噸、9萬噸,牲畜出欄率、商品率分別達到22.5%、16%;(24)加快發展現代林業,建設現代林業重點縣和林業產業基地,發展林下經濟,建設3個林業重點縣,建設林業產業基地12.58萬畝;(25)促進農產品加工業,力爭實現農產品加工業產值3億元,力爭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達8戶,省級農產品加工示范企業5戶;(26)抓好“菜籃子”工程,提升“菜籃子”工程標準化建設水平,完成“菜籃子”工程2014—2016年規劃,編制項目67個,規劃建設蔬菜種植基地25個,畜禽養殖基地9個,批發市場和物流園區6個,儲備庫12個,平價商店19個,農貿市場10個。
    5.民族文化。(27)構建“一園三區”文化產業格局,以康定情歌文化園區建設為重點,積極培育康東多元文化、康北格薩爾文化、康南香格里拉文化三大產業區,培育壯大文化旅游業、演藝娛樂業、影視制作業、印刷復制出版業、創意網絡動漫業;(28)大力發展民族民間手工藝業,建成1個民族民間手工藝加工園區,實現民族民間手工業產值1億元。到2016年,全州文化產業產值達到7億元,文化產業占地區生產總值3%以上。
    6.中藏藥業。(29)培育中藏藥龍頭企業,加快推進中藏醫藥產業化發展;(30)加快藥材種植基地建設,推進規模化種植,保障加工、流通企業原材料供應;(31)提升藏醫院服務能力,整合制劑室資源,推行以醫帶藥,推進中藏醫藥集約化經營;(32)推進中藏醫藥標準化發展,研究制定采種、育苗、種植和南派藏藥標準,積極申報“準字號”“健字號”“食字號”。到2016年,中藏醫藥業年產值達到15億元,其中:中藏藥材5億元、藥材加工7億元、相關產業3億元。
    (二)基礎設施。
    7.交通建設。(33)加快雅康高速公路建設,力爭2018年全面完工;(34)加快甘孜格薩爾機場建設,力爭盡快開工;(35)加快川藏鐵路成康段(新)工程建設,力爭2015年開工建設;(36)加快農村公路建設,完成投資23.04億元,完成農村公路建設3750公里,安裝路側護欄3600公里;(37)改造提升干線公路,新改建公路3601公里,完成投資227.8億元,力爭完成重點建設項目22個,建成1500公里;(38)大力發展交通運輸業,分片區完善縣際客運網絡,提升改造22個縣級客運站,發展農村客運線路20條,建成鄉鎮客運站100個,村級招呼站1000個;(39)加快溜索改橋項目建設,完成109座溜索改橋主體工程建設。
    8.電網建設。(40)加快“電力天路”和“川藏聯網”工程建設,建成8個500千伏、7個220千伏、21個110千伏輸變電工程及75個35千伏及以下電網項目,解決5.66萬戶、26.8萬人缺電問題,實現全州“一張網”和“送得出、用得上、點得亮”目標;(41)實施農網、城網改造升級項目,提升電網質量,提高用電可靠性。
    9.通信建設。(42)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通信基站、光纜等基礎設施和“光網甘孜”“智慧甘孜”“無線城市”建設,升級換代現有網絡,通信業實現投資5.48億元、收入9.23億元,新建光纜15600公里、通信基站2130個,主要交通線路和景區實現手機信號連續覆蓋、互聯網出口帶寬達到100G;(43)補建空白鄉鎮郵政所,完成全州243個空白鄉鎮郵政所建設,到2015年確保郵政所覆蓋全州所有鄉鎮,接收運營率達100%;(44)加強無線電基礎設施建設,完成全州18個縣小型無線電基站建設任務,完成州級無線電監測指揮中心建設立項工作。
    10.城鄉建設。(45)建立科學的城鄉規劃體系,全面實施州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各縣城市總體規劃;(46)加快“十二五”期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鎮道路、供水、供熱、環衛、防洪、橋梁等市政基礎設施,啟動“十三五”城鎮基礎設施建設規劃項目申報工作;(47)加快縣城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48)加強城鄉社區建設,建成主體多元、設施配套、功能完善、隊伍健全、機制合理的社區服務體系;(49)推進撤鄉建鎮工作,完成28個重點鄉撤鄉建鎮工作,支持康定縣撤縣設市;(50)加快新村建設和新農村示范片建設,新建和改造提升新村(聚居點)683個,完成國道317、318線及其連接線19個幸福美麗新村建設試點;(51)壯大規范建筑業,推進建筑企業轉型升級,實現建筑業總產值10億元以上,建筑企業達70家,實現農牧民就業6000人、農牧民增收1.5億元;(52)抓好災后重建工作,全面完成蘆山“4.20”、得榮“8.28”和康定“11.22”地震災區恢復重建工作。
    11.水利建設。(53)推進骨干水利工程建設,到2016年,建成得榮白松茨巫、石渠洛須、甘孜打火溝水利工程,完成巴塘巴楚河水利工程主體工程建設的95%,康定力曲河、爐霍易日河、瀘定順河堰3個水利工程完成總工程量的50%以上;(54)加快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全州新增有效灌面3.403萬畝,新增節水灌面5.24萬畝;(55)實施安全飲水工程,解決49.6萬農牧民安全飲水問題;(56)強化土地資源管理,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萬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5.37萬公頃,建設高標準農田4380公頃。
    (三)民生改善。
    12.藏區新居。(57)加快農村新居建設,完成農區、半農半牧區18583戶困難農戶新居建設,完善村衛生室、文化室、農家書屋、村級社會保障、組織及商貿活動場所等公共服務設施和道路、飲水、電力、通訊、能源、垃圾排污、環境綠化等基礎設施;(58)加快城市保障房建設,有序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城鎮棚戶區和危舊房改造,逐年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13.教育事業。(59)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完成康定、鄉城、瀘定、九龍、丹巴、爐霍、甘孜、巴塘、理塘、色達10個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省級督導評估;(60)加快州高級中學建設,如期竣工并投運;(61)加快“3333”數字教育體系建設,完成寬帶網絡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和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三通”,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臺和遠程網絡教學培訓平臺“三平臺”,一張城域網、一所網校和一批示范校“三基礎”,遠程網絡教學與教研、遠程網絡管理與培訓和本土優質資源開發與服務“三覆蓋”建設;(62)實施百千萬康巴英才工程,全州引進、培養“康巴英才”專業技術人員8400人,培養“雙百人才”50人,力爭申請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3個;(63)建立教育綜合改革發展試驗區,創建藏區一流人民滿意教育;(64)加快職業教育發展,探索州體校與州職業技術學校一體化發展模式。
    14.衛生事業。(65)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培養100名成人本科藏醫藥人才;(66)加快州醫院二醫療區建設,完成州醫院創三級甲等醫院目標;(67)加快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完成190個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68)加快遠程醫學體系建設,完成18個縣人民醫院遠程會診和遠程教學工作;(69)加強計劃生育服務工作,免費技術服務覆蓋面達85%以上,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覆蓋面每年達目標人群的80%以上。
    15.社會保障。(70)加強就業服務工作,城鎮新增就業21000人,職業培訓18000人次,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動態消除“零就業”家庭;(71)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州級統籌,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全面完成擴面征繳工作;(72)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城鄉低保實現動態下應保盡保、應退盡退,資助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孤兒等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達100%,城鄉困難群眾政策范圍內住院自付費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8%;(73)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在受益對象自愿條件下,城鄉三無人員、五保對象和孤兒集中供養全覆蓋,完成5080張床位福利機構建設。
    16.文化事業。(74)實施州縣廣播電視節目農牧區無線覆蓋工程,完成434個站點建設任務;(75)實施全州數字電視整體轉換工程,完成網絡改造并進行整體轉換;(76) 建設州級應急廣播系統分平臺,完成智能終端、村村響等項目建設;(77)加快文化設施與文化建設,完善州縣鄉村四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快基礎設施建設,開展群眾文化活動,積極參加或承辦川滇藏毗鄰地區康巴藝術節,辦好康定國際情歌節等地方性文化活動,加強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抓好文物維修保護項目實施和重點縣博物館建設,完成州縣 “兩館”建設并投入使用,完成19個幸福美麗新村文化活動室建設;(78)建成州民族體育館;(79)加快檔案館建設,切實提高檔案服務水平,完成17個一類縣級國家綜合檔案館(庫)建設。
    17.扶貧解困。(80)實施新村扶貧工程,建設整村推進工程150個,連片開發項目9個,兩資民族新村9個;(81)實施產業扶貧工程,力爭投入1600萬元以上資金,扶持優質農牧產品和培育龍頭企業;(82)實施基礎扶貧工程,完成“千橋”工程100座,溜改橋項目11座,四小工程100個;(83)實施能力扶貧工程,完成寄宿制學生生活補助30000人/次,啟動實施大骨節病綜合防治項目;(84)實施生態扶貧工程,完成易地扶貧搬遷3928戶19850人。到2016年,扶持貧困人口5萬人。
    (四)生態建設。
    18. 環境保護。(85)啟動《甘孜州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草案)》編制工作;(86)落實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全面完成省下達節能減排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87)加強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管,完成省下達“黃標車”和老舊機動車淘汰任務,開展機動車環保檢測合格證發放;(88)強化節能減排工作,單位GDP能耗下降10%,碳排放強度下降11%,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環境保護得到進一步加強。   
    19.生態工程。(89)落實草原生態補獎政策,力爭禁牧草原植被蓋度提高到80%、生物產量在2011年基礎上提高15%,基本實現草畜動態平衡;(90)推進退牧還草工程建設,力爭工程區內植被平均蓋度達到80%,植被平均高度達到14厘米,工程區內產草量平均每畝達到300公斤,有效遏制草原持續退化,使草原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91)加快道路綠化建設,完成沿國道、省道及景區道路綠化240公里;(92)落實生態效益補償政策,兌現1924.8萬畝集體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2.83908億元;(93)全力防治地質災害,積極爭取重大地質災害治理、避險搬遷安置、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地質環境保護資金4.19億元,實施55處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實施5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實施避險搬遷3310戶;(94)推進生態保護制度建設,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大力加強生態環境源頭保護制度、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生態補償機制和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建設。
    (五)社會治理。
    20.法制建設。(95)完成“六五”普法,啟動“七五”普法工作;(96)強化法治政府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強化學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堅持依法決策,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強執法監督檢查。
    21.治安管理。(97)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排查突出治安問題,集中整治重點地區、重點領域和重點部位治安亂點,確保全州社會治安大局持續平穩,治安環境更加優良;(98)集中整治違法改拼裝貨車。
    22.民族宗教。(99)積極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制定《甘孜州民族團結進步條例》,深入開展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創建,到2016年,全州90%以上的縣和駐軍、武警部隊,80%以上的鄉鎮及黨政機關,70%以上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寺院,基本創建為州級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地區或示范單位;(100)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全面宣傳貫徹《甘孜藏族自治州藏傳佛教事務條例實施細則》,修訂完善藏傳佛教事務管理辦法,全州藏傳佛教事務管理長效機制基本建立,藏傳佛教事務管理步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23.安全監管。(101)加強安全生產監管,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要求,重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強化“打非治違”、非煤礦山、公共場所綜合整治和監管工作,確保各類事故死亡人數不超過省政府下達控制指標,全面完成省下達的重大安全隱患整治和其他工作任務;(102)強化醫藥產品監管,推進GMP認證工作。
    24.防災應急。(103)全面完成州縣應急指揮體系建設;(104)提升縣級防災應急能力,完成康定、瀘定、道孚、巴塘、爐霍、鄉城、甘孜7縣縣級綜合能力提升任務;(105)完成州地震監測中心建設;(106)加快預警系統建設,配備101套預警系統;(107)加強溫泉觀測,提供溫泉觀測數據9135組。
    25.質量管理。(108)建立質量管理考核體系,全州質量總體水平明顯提升;(109)加強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全州在建、建成農業標準化示范項目15個,各示范區標準體系基本完善,示范區示范帶動效應明顯增強。
    (六)深化改革。
    26.財稅改革。(110)加快財政制度改革,建立統一完整、法治規范、公開透明、運行高效、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可持續的現代財政制度;(111)推進非稅收入收繳改革,實現“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的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方式,切實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規范執收單位的執收行為;(112)完善企業所得稅分享體制改革,制定出臺并嚴格執行《甘孜州跨地區總分機構企業所得稅分配及預算管理暫行辦法》;(113)深化縣級財政管理改革,逐步實現“規范化、科學化、精細化”管理,進一步提升縣級財政管理水平;(114)強化財政資金監管,規范財政監督行為,保障財政資金依法科學運行。
    27.所有制結構。(115)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建立全面覆蓋、權責明確、規范高效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到2020年實現國有經濟發展指標倍增的目標;(116)推動里伍上市,力爭實現在“深交所”掛牌上市;(117)大力發展民營經濟,深入落實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各項政策,引導民營經濟調整優化產業結構,不斷增強市場競爭力,實現民營經濟量質并升,到2016年,實現全州民營經濟增加值100億,民營企業突破2500戶,個體工商戶突破2.8萬戶;(118)深化農業農村改革,穩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建立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28.市場體系。(119)加快金融服務網建設,不斷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實現信用信息共享,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120)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成銀行業服務小微企業示范區1個,新創建信用鄉(鎮)10個,信用村20個,采集農戶信用信息2.5萬戶;(121)加快金融組織體系建設,新建2個縣級(準)金融法人(分支)機構;(122)加快普惠金融體系建設,實現基礎金融服務覆蓋325個鄉(鎮)、80%以上行政村;(123)加快推進保險改革,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全面鋪開農村住房和特色農產品保險工作;(124)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全面完成農村信用社“以州為單位統一法人”改革,啟動農商行改革;(125)深化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完成18個縣“先照后證”試點和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減少或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嚴格市場主體監管,依法維護市場秩序;(126)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完善吸引投資體制機制,落實招商引資政策,推進開放載體建設,加快開放合作發展。
    29.政府職能。(127)合理構建政府職能體系,深化政府機構改革,不斷完善行政運行機制,形成權責一致、執行順暢的體制;(128)推進糾風和效能監察工作,健全完善糾風工作機制體制,全面實施行政效能電子監察和庸懶散浮拖問題專項治理,切實提升服務質量;(129)開展交通建設“三年攻堅”監督審計工作,促進項目實施部門嚴格工程管理,有效控制建設項目工程造價。
    (七)開放合作。
    30.區域合作。(130)落實地區合作戰略,加強與雅安、阿壩、西昌、麗江、迪慶、昌都、玉樹、果洛等周邊地市州合作,促進已簽訂戰略合作協議落地,在旅游發展、基礎建設、資源開發、生態保護、商貿物流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確保各項合作內容有實質性進展;(131)深化援助合作,圍繞增強自我發展、可持續發展能力,突出民生、智力、產業援助,主動對接,確保廣東省(含深圳)等對口支援我州相關工作有序有效推進,在“教育扶持發展、優勢產業培育、就業創業促進、生態建設保護、公共服務能力提升、人才技術交流”六大重點上取得實質性進展。  
    31.經濟合作。(132)推進園區建設,大力發展“飛地經濟”,繼續抓好甘眉工業園區建設,確保有實質性進展,實現借地發展、借資源發展,到2016年,甘眉工業園區實現工業產值5億元;加快推進州內康瀘產業集中區、灣壩工業園區和康北特色農畜產品、康南特色農產品、康東農特產品加工集中區建設,州內各園區實現工業產值8億元,為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搭建平臺;到2016年,實現全部工業增加值53億元,增長13%,其中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46億元,增長12%,規模以上企業數達52戶;(133)大力招商引資,健全“政府帶動、部門聯動、企業主動、社會推動”的招商引資機制,立足優勢資源,強化對外宣傳,廣泛開展招商引資活動,吸引大企業,實現引大資;提高外來資金利用水平,改善投資環境,健全服務體系,營造安全、誠信的發展環境,到2016年,實現招商引資到位資金315億元。
    32.廳(院校)州合作。(134)定向培養緊缺專業人才,依托大中院校優勢教育資源,繼續抓好訂單定向人才培養,定向培養1540名各層次緊缺專業人才;(135)落實衛生戰略協議,加強醫療骨干人才培養,推動醫療衛生事業跨越發展;(136)強化減災救災合作,力爭實施縣級疏散場地及避難所建設,爭取省慈善總會援助3000萬元災后重建資金,支持衛生、教育、民政設施災后重建;(137)強化農業科技合作,完成院州農業科技合作項目10個,校州農業科技合作項目2個,促進研發成果的轉化應用。
    33.經濟貿易。(138)建設“圣潔甘孜”特色專柜,有效整合我州高原特色農牧產品,傾力打造“圣潔甘孜”品牌的“金質名片”,推動特色產品資源優勢轉化成經濟發展優勢,在州內外建設20個左右統一標準的“圣潔甘孜”營銷專柜;(139)打造“最康巴-特色名店”,逐步實現游客在州內“吃有特色、住有檔次、行有保障、游有看點、購有商品、娛有品位”的目標,全州“最康巴-特色名店”達到100家;(140)促進對外貿易,大力開拓國內市場,構筑我州商品營銷網絡平臺,加強與成都、廣東等市場輻射力強的國內中心城市的經貿交流與合作,積極組織我州企業參加各類展銷、營銷活動,鞏固提升傳統市場,著力拓展新興市場,完善市場營銷體系。到2016年,對外貿易出口累計達到3751萬美元。
    (八)規劃研究。
    34.編制規劃。(141)全面推進“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確保“十三五”規劃及各專項規劃按時保質完成;(142)做好全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下達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143)做好“十三五”期藏區項目編制申報工作,力爭更多藏區項目得到國家、省的支持。
    35.統計調查。(144)做好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摸清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及居住等方面情況,為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科學準確統計信息支持;(145)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全面調查掌握全州國民經濟發展規模、區域布局、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等現狀,為編制“十三五”規劃提供重要依據;(146)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全面掌握全州農村基本情況和第一產業內部構成,為編制規劃和促進農牧區全面同步小康提供真實、全面、有效的基礎數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州人民政府成立重點工作推進領導小組,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州推進辦)設在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重點工作的綜合協調、督促落實、信息宣傳、考核評價等。州推進辦主任由州人民政府秘書長兼任,專職工作人員從州、縣綜合部門中抽派。州推進辦下設8個執行小組,協助州長、副州長抓好分管重點工作落實。各縣、各部門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機構,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帶頭抓、靠前查、親自督,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落實。
    (二)落實責任。要建立推進州人民政府重點工作責任體系,逐級分解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強化層級管理,形成州長統籌、副州長分管、聯系秘書長協調、部門主抓、縣鄉落實、村社動員、群眾參與縱向到底,州政府到推進辦、行業主管部門、承辦科室、項目單位直到項目工地橫向到邊的推進落實格局。各牽頭單位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制定具體方案,確保工作從目標設置、措施制定、任務分解、項目支撐、督查落實、總結考核、制度建設等方面將任務分解到各縣、到部門、到人頭,明確完成時限和具體要求。各牽頭單位要落實1名專職人員負責加強與州推進辦的聯絡和重點工作的督查、信息等工作,定期參加會商會,按要求到州推進辦輪值工作。各縣、各單位要全面推行系統工作法,將任務和責任細化到具體工作事項、具體崗位人員,做到定職責、定期限、定標準,實行“倒計時”管理、臺賬辦理、限時辦結、逐件銷號,以目標倒逼進度,時效倒逼落實,督查倒逼執行。
    (三)優化環境。認真貫徹落實州委、州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的意見》(甘委〔2013〕16號)和《甘孜州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甘府發〔2013〕40號),全面優化政策環境、政務環境、法制環境和市場環境。要用好已有政策,爭取優惠政策,出臺鼓勵性政策,在資金投入、人才引進、技術合作、產權保護、信貸融資等方面給予支持。要切實加強水、電、路及用地等要素保障,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切實解決服務管理和執行落實“最后一公里”問題,改進服務方式,提升服務質量。認真開展發展環境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阻工擾工、封門堵路、尋釁滋事、強買強賣、強包強建、敲詐勒索、偷盜搶劫等違法行為,堅決處理“吃、拿、卡、要”行為和介入非法利益格局的干部。
    (四)宣傳互動。整合宣傳資源,充分利用報刊雜志、電視、網絡、短信、簡報等平臺,加大對政府重點工作的宣傳,及時反映重點工作推進情況,宣傳好做法,傳播正能量,營造齊抓共管的工作氛圍。各縣、各部門要結合群眾工作全覆蓋,通過進村入戶宣講、發放藏漢雙語宣傳資料、填寫民生工程明白卡、組織巡回宣講等方式,做好宣傳引導工作,擴大群眾知曉面。要通過背包進駐小分隊入戶征求意見、委托中介機構開展社會公眾評價、聘任社會監督員、吸納群眾代表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相關會議和民主測評等方式,與群眾互動,讓群眾參與。重點工作覆蓋的鄉村要在政務和村務公開欄上進行公開,使基層群眾了解、參與并監督。州內各新聞媒體要開辟“打通最后一公里 開動政府直通車”專欄,反映各縣、各部門的好經驗、好做法,并開設“曝光臺”,以曝光求改進,以鞭策促落實。各縣、各牽頭單位要落實信息月報制度,每月5日前上報上月重點工作推進綜合情況。
    (五)強化督查。堅持定期督查與不定期督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自查與檢查相結合、全面督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跟蹤監控與回訪調查相結合、面上督查與“發點球”相結合、專項督查與聯合督查相結合,加強過程性、動態性的督促檢查,確保政令暢通、執行有力。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得力、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務的,將通報批評,責令整改,限期解決。州領導小組開展面上督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聽取牽頭單位“一把手”和縣長專題匯報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州推進辦通報工作進展情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特別是對公開曝光問題要建立工作臺賬,督促掛牌整改,嚴格追蹤問效。各執行小組要加強對牽頭單位的日常督促,反饋進展情況每月不少于一次。各縣、各部門要嚴格落實“月公示、月督查、月通報”制度,加強自查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每年形成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專項報告。
    (六)嚴格考核。州委州政府目標督查辦要將十一屆州人民政府2014—2016年重點工作納入州委、州人民政府對各縣、各部門年度目標綜合考核,制定考核細則,實施分類考核,做到“月抽查、季檢查、年考核”。考核結果要與領導班子評價、干部個人調整使用、晉職晉級和單位、個人評比表彰掛鉤。要實行考核排序制,對先進單位予以通報表揚。要落實檢討糾錯機制,重點工作年度任務未完成的縣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在州人民政府全州性會議上公開檢討述職,并相應調減其項目和資金;對工作推進落實不力、敷衍塞責、貽誤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規定對單位主要領導和具體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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