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17年06月01日
為服務自貿試驗區和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
●將“人才簽證”和“工作簽證”納入口岸簽證簽發范圍,外籍人才入境簽證申請渠道進一步拓寬
●放寬簽證和居留許可有效期限,最長可以辦理5年有效的多次往返簽證和居留許可
●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川還將享受就業、就學、住房、社會保險等方面優惠政策
本網訊(劉宏順)省級自貿試驗區管委會可以直接向公安部門推薦外籍高層次人才,并申請在華永久居留資格權限(中國綠卡)。為服務自貿試驗區和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5月31日,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6月1日起實施的十三項出入境新政。
在外國人入境方面,新政將“人才簽證”和“工作簽證”納入口岸簽證簽發范圍,外籍人才入境簽證申請渠道進一步拓寬。在申請流程上,新政也做了相應的簡化處理,如外籍人才已辦妥工作許可證明的,可以在口岸直接申請工作簽證,來不及辦理工作許可的,也可憑企業出具的邀請函在口岸申請人才簽證入境。
在外國人停留和居住方面,新政放寬了簽證和居留許可有效期限。根據規定,今后在我省自貿試驗區和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工作的外籍華人、創新創業的外國留學生和第三次申請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的外國人,最長可以辦理5年有效的多次往返簽證和居留許可。
對具有創新創業意愿的外國留學生,可以憑我國高校畢業證書申請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創業”),進行畢業實習及創新創業活動。其間,被有關單位聘雇的,可以按規定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對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機構備案的企業邀請前來實習的境外高校外國學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請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注“實習”),入境進行實習活動;持其他種類簽證入境的,可以在境內申請變更為短期私人事務類簽證(加注“實習”),進行實習活動。
新政規定,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申請在華永久居留,除出入境便利外,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川還將享受就業、就學、住房、社會保險等方面優惠政策。
根據規定,在四川自貿試驗區工作的外籍人員可以由工作單位向自貿試驗區管理機構提交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申請,審核通過后,憑《四川省外籍高層次人才登記推薦表》及自貿試驗區管理機構出具的推薦函可直接享受相關出入境優惠政策。在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工作的外籍人員可由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市級全創辦推薦,向地市級外國專家歸口管理部門提出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申請,審核通過后,憑《四川省外籍高層次人才登記推薦表》和全創辦出具的推薦函可直接享受相關出入境優惠政策。
此外,我省將中國公民出國(境)管理和外國人管理的部分簽證證件受理簽發權限下放到自貿試驗區和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新政規定在自貿試驗區推行口岸簽證代申請服務,并給予外籍高層次人才就近為其國籍沖突的子女辦理國籍申請或出入境通行證的便利。
新政涉及我省的自由貿易試驗區是指成都天府新區片區、成都青白江鐵路港片區、瀘州川南臨港片區,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包括成德綿三市全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