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專項計劃單獨填報志愿、單獨投檔錄取
本網訊(江蕓涵)5月23日,省教育考試院安排部署了我省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今年,我省繼續實施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
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我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共68個),其報考條件為:申請考生具有我省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我省民族地區、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和革命老區、艱苦邊遠地區(共119個縣、市、區),其報考條件為: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與高校專項計劃相同,其報考條件為: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志愿設置、志愿填報辦法和錄取投檔辦法和去年一樣。
高校專項計劃的志愿填報和錄取工作管理參照我省今年自主招生相關規定,實行單獨填報志愿、單獨投檔錄取,即在公布高考成績后、我省規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報時間內,經高校考核后確定的入選資格考生登錄我省高考志愿網上填報系統,填報單獨設置的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并作為入選考生符合報考學校錄取要求時進行提前投檔的依據。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檔案在自主招生合格考生檔案前投放,并在本科一批前完成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高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